处长岗位职责

在学院的领导下,全面主持教务处工作,具体职责如下:

1、按照教务处的职责范围,领导、主持教务处日常工作;

2、负责教务处工作人员的合理分工,组织政治、业务学习;组织并协调全处同志完成本处工作,努力提高工作效率;

3、研究并提出有关学校教学工作发展规划、专业设置和调整、教学改革的意见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;

4、组织、落实学院的教学建设及教学改革工作;

5、组织力量了解掌握全校教学情况。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,听取意见、提出意见、当好学院领导的参谋;

6、组织各系(部)制定专业培培养方案,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和教学工作计划,坚持教改方向,督促开展教研活动,检查教学质量;

7、组织学院的教学工作会议,主持召开教务工作会议;

8、协同人事部门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计划,配合人事处做好教师职务的评聘工作;

9、组织新增专业的申报、审核学年招生计划; 

10、主管质量管理办公室(综合科)的工作;

11、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 

 

副处长岗位职责

副处长1职责:

1、协助处长做好分管工作,处长不在时履行处长职责;

2、分管招生办、教务管理科工作;

3、协助处长做好招生录取管理工作,落实年度招生计划,拟定招生录取方案,审核招生章程与实施细则等有关招生文件,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的安排和招生咨询的指导工作;做好新增专业申报工作;

4、抓好和落实教学常规的运行、管理工作;抓好和落实专业方案、培养计划的具体编制执行,完成培养方案的管理工作;配合处长组织力量掌握全校教学情况,组织开展常规教学检查工作,保证教学质量。

5、负责做好教务工作例会及教学常规管理的各项会务的组织、准备工作;

6、协助处长做好处室安全管理责任的检查与落实工作,对本处室做好党风廉政、平安校园、计划生育工作承担相应领导责任;配合处长抓好政治、业务学习工作;

7、协助处长联合办学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;

8、协助处长做好召开教务工作会议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;

9、完成院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副处长2职责:

1、协助处长做好分管工作,处长、副处长1均不在时,履行处长职责; 

2、兼任建设办(项目办)主任,分管教学科工作;

3、协助处长协调本处室的工作;做好各项制度建设工作,完成各项制度的研拟工作;

4、协助处长做好各项教学建设、教学研究工作,督促开展教研活动;

5、协助处长做好教学发展及教学改革的规划工作,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;

6、抓好和落实学院对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标准的重大改革或修订工作;

7、抓好和落实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;

8、协助处长做好召开教学作会议、各类教学研究活动的各项准备、组织工作;

9、完成院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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